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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昨(13)日結束武陵賞櫻行程,晚間9時行經國道五號接國道三號南下往木柵轉彎處時,車身向右90度翻落邊坡,造成33人死亡、11人受傷送醫。檢察官今(14)日下午會同法醫進行解剖,罹難姐姐康麗玲表示,弟弟前天載客到合歡山,根本沒休息,痛批旅遊公會說謊,「人死了就可以把責任推給死人嗎?」

罹難司機康育薰今(14)日下午進行解剖,女兒及姐姐現身靈堂,針對上午旅遊公會發言人李奇嶽在記者會上稱,駕駛11、12日有休息一事,司機姐姐則痛批旅行社「胡扯」,她說,弟弟12日才開車載客到合歡山,昨天又接著開武陵賞櫻路線。康育薰女兒指控,父親確實從除夕上班到昨天,都沒有休息,每天工作回家,都累到倒頭就睡,希望旅行社不要把責任都推給往者。

康麗玲還說,弟弟曾跟她抱怨「蝶戀花」的遊覽車很老舊,想離職,但因為跟其兩名導遊相處融洽,才會勉強留下來。為人和善的康育薰,鮮少與人發生行車糾紛,許多年長遊客都會指名要坐熱銷他開的車,旅行社今天的說法,讓家屬無法接受。



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
2名台灣女生日前赴韓旅遊驚傳失蹤,事後發現原來是2人在韓涉入電信詐騙,遭到韓國警方逮捕。傳出台韓間沒有引渡協議,2女必須在南韓服完刑期才可回台,最重可判無期徒刑。對此,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(6)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,「應該不至於吧,因為韓國詐欺罪好像沒這麼重」;不過陳明堂也說,現在有「跨國移交受刑人法」,可透過相關機制送回台灣服刑。

陳明堂說,據他了解,昨天駐韓代表處有接洽,南韓政府會讓台灣方面代表去見2台女,不過現在還沒看到,雖然目前還未見到,但還是會請南韓保障她們合法、既有、該有的權益,但具體個案到底情節如何?比方說是單純的詐騙南韓 ,還是有詐騙南韓以外的其他地區如大陸等等,這部分會繼續了解。

陳明堂表示,第一關是要先保障2台女的合法訴訟權益,第二是要了解案情,提供家屬能夠去了解和協助,這部分會先做,至於刑期輕重如何,會在了解以後,再請家屬及辯護人做後續處理。

傳出過去曾有300名詐騙犯在韓服刑?對此,陳明堂說,據他所知「沒有這麼多」,但統計數字法務部會繼續查證。

陳明堂強調,過去日韓和台灣關係比較友善,當地嫌犯服刑完畢後,就會送回台灣來,並沒有送去中國大陸;而現在有「跨國移交受刑人法」,可透過相關機制送回台灣服刑,但會不會這樣做?需不需要這樣做?還要經過兩邊法院裁定,只能說目前有這個機制。

陳明堂最後說,2女在韓涉嫌詐騙,南韓有司法管轄權,這部分必須要尊重,就像日前南韓在台有扒手詐騙,當然12H 依中華民國法律要對犯嫌來做偵查審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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